本次招标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或提供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合作企业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3.1.11 投标人须具备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须承诺满足需方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3.1.12 投标人须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投标商须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书A2或A2以上和制造许可证书A2或A2以上,并且具有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压力容器制造U、U2级授权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投标将予以否决。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商须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书A2或A2以上和制造许可证书A2或A2以上,并且具有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压力容器制造U、U2级授权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投标将予以否决。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证。所投产品如涉及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所投产品如涉及非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文件。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
投标商须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书A2或A2以上和制造许可证书A2或A2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投标将予以否决。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
级锅炉(余热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人承诺制造的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加热炉在设计工况下,满足热效率≥95%,加热炉热效率标定执行标准:SHF0001-90《石油化工工艺管式炉效率测定法》和SH/T3036-2012《一般炼油装置用火焰加热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