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1.1企业、个体工 (略) 政部门颁发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事业 (略) 政部门颁发 (略) 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2.1.3法人的分支 (略) 政部门颁发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 (略) 为及中 (略) 为承担责任。
2.2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 * 般纳税人, (略) 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 * 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 * 即可:
a)在 (略) 查询的增值税 * 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 万元。
(略) 门颁发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显示注册资本)或商 (略) 址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图证明材料。
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 (略) 在开标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 *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6必须遵守 * 方的保密规定,出具《保密承诺书》。
2.7本 (略) (略) 授权的唯 * 代理商。
本项目接受原制造商(以下简称“制造商”或“原厂”) (略) 授权的唯 * 代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 * 个人的两 (略) 、全 (略) ,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7.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
(1)若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 (略) 、 (略) 、 (略) 地区)的企业,需出具制造商注册地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若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 (略) 、 (略) 、 (略) 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 (略) 、 (略) 、 (略) 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必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 * 证合 * 营业执照)。
(3)代理商资格声明(格式参见:代理商资格声明)。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投标人作为唯 * 投标和销售代理的授权证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参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5)原厂与代理商之间的分工界面,分工界面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销售、设备生产、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售后服务等方面。
(6)制造商出具的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说明文件应承 (略) 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2.7.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出具:
(1)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参见: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2.7. (略) 和其指定唯 * 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生产商的投标;
2.7.4 * 个制造商对同 * 品牌同 * 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 *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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